1、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Fengyuzhu Exhibition Co., Ltd.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191、19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号)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600 万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2、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6.56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0 月 1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400 万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3,6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晖、辛浩鹰夫妇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3、价,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发行人离职, 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承诺函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2、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程晓霞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
4、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3、发行人股东励构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发行人股东姚明、宏鹰投资承诺: “(1)若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本人/本单位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5 年 12 月24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若发行人在2016年12月24日及之
5、后刊登招股说明书,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为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书之日。” 5、发行人股东鼎晖投资承诺: “(1)若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本单位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5 年 12 月 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若发行人在2016年12月2
6、4日及之后刊登招股说明书,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为避免疑问,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为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正式刊登招股书之日。” 6、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华国、李祥君、边杨、黄飞、朱华林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