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 行 股 数 2,900 万股 每 股 面 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59.5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 1 月 25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1,481.8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伟杰、 王坤晓和刘贞峰等 3人承诺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 均不转让或者委托
2、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烟台杰瑞的股份,也不由烟台杰瑞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1)自烟台杰瑞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2)自烟台杰瑞离职后 6 个月内。 在其担任烟台杰瑞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1)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其所持有的烟台杰瑞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部分内容。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9 年 12 月 14 日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
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
4、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 一、 根据公司 2008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08 年 12月 21 日召开的 200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上市以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伟杰、王坤晓和刘贞峰 3 人承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均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烟台杰瑞的股份, 也不由烟台杰瑞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1)自烟台杰瑞首次向社会公
5、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2)自烟台杰瑞离职后 6 个月内。在其担任烟台杰瑞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1)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其所持有的烟台杰瑞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部分内容。 三、最近三年来,公司主营业务由油田设备维修改造及配件销售逐步向油田专用设备制造以及海上油田钻采平台工程作业服务领域延伸。本次发行成功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油田专用设备制造和海上油田钻采平台工程作业服务项目, 公司存在因产业链延伸而引致的经营风险。
6、四、 公司从事的油田专用设备制造和油田技术服务业务的市场需求直接受到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投资规模的影响。如果油气价格持续低迷,可能会抑制油公司的勘探开发和生产投资,从而可能会减少对石油装备及油田服务的需求。公司业务存在随石油天然气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五、目前公司仍有部分核心技术为非专利技术,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 目 录 第一章 释 义 . 8第一章 释 义 . 8 一、普通术语 . 8 二、专业术语 . 11 第二章 概 览 . 13第二章 概 览 . 13 一、发行人简介 . 13 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