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恒康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1-1-1 江苏江苏恒康家居科技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 999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号 大都会广场大都会广场 43 楼楼(4301-4316 房房) 恒康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股数 不超过6,000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1
2、5.41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9月26日 拟上市拟上市的的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4,000万股 公司发行及股东发售公司发行及股东发售股份数量股份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0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倪张根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
3、司股份。 其他股东吴晓风先生承诺:自恒康家居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恒康家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恒康家居回购本人持有的恒康家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其他股东创翼徳晖、吴亚东先生、上海福挚、上海匀升、郭云龙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周艳女士,高级管理人员王轩先生的母亲庞彩皖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
4、先生,董事周艳女士,高级管理人员王轩先生的母亲庞彩皖女士同时承诺:(1)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如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倪张根先生、周艳女士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
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轩先生的母亲庞彩皖女士承诺:在王轩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庞彩皖女士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王轩先生离职后6个月内,庞彩皖女士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王轩先生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 庞彩皖女士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0%。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签署日期期 2016年9月23日 恒康家居首次公开发行
6、股票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