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股)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发行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号)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 (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 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2、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股)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 不超过 5,172,164,200 股 (即在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 不超过A 股发行后总股本的6%) ;不超过 5,947,988,200 股 (即在全额行使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不超过 A 股发行后总股本的6.84%)。若本行在 A 股发行前发生送
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A 股发行采取全部发行新股的方式。最终实际发行数量、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将根据本行资本需求情况、本行与监管机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决定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5.5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9 年 11 月 28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6,202,738,200 股(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 86,978,562,200 股(若全额行使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境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不超过 66,346,571,200 股(未考虑本次 A 股发
4、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 67,122,395,200 股(若全额行使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19,856,167,000 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 2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承诺:“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5、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行内资股股东中国人寿、中国电信、蚂蚁金服、深圳腾讯承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联席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
6、署日: 2019 年 11 月 6 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 3 声 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联席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行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