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ENN Natural Gas Co.,Ltd.新 奧 天 然 氣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一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新奧天然
2、氣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保薦人和顧問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任何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或其保薦人或顧問須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上市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上市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任何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實際最終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本文件及據此擬進行的交易可具有香港 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收購守則 )項下的涵義。有關該等交易的公佈將適時刊發;(e)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
3、據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及 收購守則作出更新或修訂。本申請版本(尤其是與新能(香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新能香港)擬將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奧能源)私有化之附先決條件之建議(私有化建議)有關的披露)尚未經聯交所及證監會批准或審查。據此擬進行的交易可能會或可能不會落實。本文件內容如未獲最終確定,投資者不應加以依賴;(f)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管轄區的公眾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告、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g)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無意構成該等勸誘;(h)本公
4、司或本公司的任何聯屬公司、保薦人或顧問概無於任何司法管轄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招攬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i)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予接納;(j)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 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份證券法例登記;(k)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l)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上市申請。本申請版本將不會於美國刊發或派發予美國人士。本申請版本所述的任何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 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
5、美國任何州份證券法例登記,亦不可在未根據該證券法登記或未取得該證券法的豁免的情況下在美國發售或出售,且將不會於美國進行任何證券公開發售。本申請版本或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屬於美國或禁止發售或出售證券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提呈出售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本申請版本將不會在禁止派發或發送的任何司法管轄區內作出,亦不可派發或發送至該等司法管轄區。任何證券發售的要約或邀請將僅於本公司、新能香港及新奧能源發出與私有化建議相關的計劃文件(計劃文件)(本公司上市文件將隨計劃文件附上)後,方會向香港新奧能源股東及持有由新奧能源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購股權之人士(新奧能源購股權持有人)作出。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新奧能源股東及
6、新奧能源購股權持有人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聯交所網站公佈的計劃文件作出投資決定;計劃文件的文本將向新奧能源股東及新奧能源購股權持有人提供。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編纂重要提示:閣下如對本文件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ENN Natural Gas Co.,Ltd.新 奧 天 然 氣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編纂新奧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H股以編纂方式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編纂面值每股人民幣1.00元獨家保薦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