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ETERNITY INVESTMENT LIMITED永 恒 策 略 投 資 有 限 公 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764)有關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報之補充公佈謹此提述Eternity Investment Limited(永恒策略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向本公司股東寄發之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年報)。除另有
2、指明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年報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除年報第305頁至第310頁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9所披露之資料外,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下列有關本公司購股權計劃之額外資料:(a)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採納並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屆滿(二零一一年購股權計劃);及(b)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採納(二零二一年購股權計劃)。於二零一一年購股權計劃屆滿後,不得根據已屆滿計劃進一步授出購股權,惟二零一一年購股權計劃之規則在所有其他方面將繼續有效,以便在二零一一年購股權計劃屆滿前已授出或可能根據二零一一年購股權計劃之規則須予行使之任何購股權可有效行使,而於二零一一年購股權計劃終止或屆滿
3、前已授出之購股權將繼續有效,並可根據二零一一年購股權計劃之規則及購股權之發行條款行使。於年報日期,根據二零一一年購股權計劃尚未行使之購股權獲行使時可予發行之股份數目為171,760,000股股份,佔於年報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3,819,606,486股之約4.50%。*僅供識別 2 二零二一年購股權計劃乃在二零一一年購股權計劃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屆滿後,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採納。二零二一年購股權計劃之有效期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二零三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止,為期十年。根據二零二一年購股權計劃將予授出之所有購股權獲行使時可予發行之最高股份數目(計劃授權限額)初步為381,960,64
4、8股股份,相等於股東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批准二零二一年購股權計劃日期已發行股份之10%。其後本公司概無授出購股權,而於年報日期根據二零二一年購股權計劃可予授出之購股權相關股份數目仍為381,960,648股,佔於年報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0%。上述額外資料並不影響年報內所載之其他資料,而年報內其他內容維持不變。承董事會命 Eternity Investment Limited 永恒策略投資有限公司*主席 李雄偉香港,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本公佈日期,董事會包括四名執行董事李雄偉先生、張國偉先生、陳健華先生及張國勳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尹成志先生、吳向仁先生及黃德銓先生。*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