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任。Kingland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景聯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51)有 關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2、 度 的全 年 業 績 公 告 的 澄 清 公 告茲 提 述 景 聯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於 二 零 二 零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刊 發 的 截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全 年 業 績 公 告(全 年 業 績 公 告)。除 文義 另 有 所 指 外,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與 全 年 業 績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本 公 司 謹 此 澄 清 於 全 年 業 績 公 告 中 存 在 的 若 干 無 心 文 書 之 誤 如 下(有 關 修 訂 已標 示 下 劃 線,以 便 參 考):1.第2頁 於
3、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綜 合 財 務 狀 況 表 非 流 動 負 債 項 下借 貸 及 非 流 動 負 債 總 金 額 的 數 字(金 額 以 千 港 元 列 示)應 分 別 為1,780及4,865。2.第3頁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綜 合 財 務 狀 況 表 流 動 負 債項 下借 貸、流 動 負 債 總 金 額、流 動 資 產 淨 值 及 資 產 總 值 減 流 動 負 債 的數 字(金 額 以 千 港 元 列 示)應 分 別 為7,727、29,366、84,910及107,972。3.第15頁 流 動 資 金、財 務 資
4、 源 及 資 本 結 構 標 題 下 第 一 段 第 一 句 應 為 如 下:於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的 流 動 比 率 約 為3.9(二 零 一 八 年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約7.4)。2 4.第21頁 董 事 資 料 變 動 標 題 下 鄒 振 濤 先 生 的 資 料 變 動 應 為 如 下:鄒 振 濤 先 生 分 別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一 月 及 二 零 一 九 年 七 月 辭 任 致 浩 達 控 股 有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1707)及AV策 劃 推 廣(控 股)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8419)之獨 立 非 執 行 董
5、 事。我 們 謹 此 確 認,以 上 澄 清 將 不 會 導 致 本 集 團 於 全 年 業 績 公 告 所 呈 報 的 業 績、資產 總 值 及 負 債 總 額 出 現 任 何 變 動。除 本 公 告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全 年 業 績 公 告 的 所 有 其 他 資 料 保 持 不 變。承 董 事 會 命景 聯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主 席 兼 執 行 董 事張 錫 安香 港,二 零 二 零 年 四 月 二 十 三 日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張 錫 安 先 生 及 陳 玉 成 先 生;非 執 行 董 事 為 關 匡 建 先生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陳 毅 生 先 生、鄒 振 濤 先 生 及 任 超 凡 先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