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实施八周年实施八周年 (2016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2 月 29 日)系列监测报告系列监测报告-概述篇概述篇 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出品 2024 年 2 月 29 日发布 摘要摘要 截止 2024 年 2 月 29 日,由妇女提出、在妇女群体竭力推动下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已有八年整。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在此奉献最新系列监测报告,以期勾画我国反对家庭暴力的进展,了解存在的挑战,提出对策建议,与社会各界共同促进妇女权益、家庭安全、社会和谐。此次八周年监测报告共 4 篇,分为概述篇、政策法规篇、案例篇和媒体篇
2、,敬请各界读者关注和指正。本篇为概述篇,基于公开信息和第一手资料,包括数千条新闻媒体和责任主体官方网站/微博/公号报道的信息。所引用的案例和数据除特别说明外都始自2016 年 3 月 1 日反家暴法实施之日,截至 2024 年 2 月 25 日。本篇以各责任主体为单位,考察其进展,提出面临的挑战和建议。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暴的重要制度创设,本篇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状况单列一节,进行考察。反家暴法提到的有责部门和机构,有 20 余个,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民政(包括救助管理机构)、公安、司法、教育、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人民团体(如工会、共青团、
3、妇联、残联),社会组织(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机构,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责任主体方面,限于信息和可及性,仅有妇儿工委、民政、公安、司法、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妇联(人民团体)这 7 个机关和部门能检索到履行反家暴法规定的职责的实质性信息。其余如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工会、共青团和残联,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福利机构,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责任主体由于缺乏实质性信息,仅根据反家暴法相关条文和我们的观察提出建议。保护令方面,8 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核发
4、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数量逐年上升。截至 2023 年 8 月,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1.5 万余份;其中,2022 年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数比 2021 年上升了 34%。但是,平均不足每年 2000份的这个数量,和我国巨大的人口总量、家庭暴力的发生状况和报警情况、告诫书的等相比,实在反差太大。而且法院自 2019 年以来,不再公布受理保护令申请的数量,因此无从了解核发率。由于上传到裁判文书网的保护令数量从逐年上升,到 2020 年的 850 多份,变为逐年减少,到 2023 年仅有 100 来份,难以具体考察其中不同保护措施的申请和核准情况及其变化趋势。其中令人欣喜的是,重庆市巴南
5、区人民法院后来居上的显著成果,其保护令核发量占全国数千个基层法院的总和的近 5%,核准率和湖南省长沙市天星区都是 85%以上,位居全国之首。报告也涉及到保护令申请和核发方面存在的挑战,并提出了建议。总体而言,虽然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八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家庭暴力问题依然严峻,需要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和努力,共同促进妇女权益、家庭成员的平等、安全和社会和谐。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八周年监测报告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八周年监测报告 (概述篇)(概述篇)一、能检索到较多的信息的责任主体一、能检索到较多的信息的责任主体.5(一)人民政府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5(二)民政部门:包括救助管理机构.7(三)公安部门.9(四)
6、司法部门.11(五)法院.12(六)检察院.15(七)妇联.17 二二信息较少的其他责任信息较少的其他责任主体主体.19(八)工会.19(九)共青团:.20(十)残联.20(十一)村、居委员会.20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22(一)数量逐年上升.22(二)获保护的范围有所扩大.23(三)巴南区人民法院后来居上,成果颇丰.23(四)挑战与建议.24 结语结语.24 截止 2024 年 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已经施行整整八年。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为此奉献最新系列监测报告1,以期勾画我国反对家庭暴力的进展,了解存在的挑战,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