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 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 号)、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 号)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 虚拟电厂是能源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是将不同空间的可调节负荷、储能侧和电源侧等一种或多种资源聚合起来,实现自主协调优化控制,参与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交易的智慧能源系统,是一种跨空间的、广域的源网荷储的集成商。随着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微电网的快速发展,深化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一
2、步推进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建立现货背景下的虚拟电厂市场化运营机制,有利于充分挖掘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和需求侧资源,有利于各类资源的协调开发和科学配置,有利于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有利于提升电力系统实时平衡和安全保供能力。二、总体要求(一)(一)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4 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供给和消纳体系为指引,将源网荷储协同互动作为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以市场机制为依托,以技术革新为动力,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扩大需求侧(储能)响应规模,提升我省新能源消纳及需求响应
3、能力,形成源荷储发展良性循环。(二)(二)工作原则工作原则 坚持市场驱动。依托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分时价格信号作用,引导发、用、储侧资源通过虚拟电厂方式积极参与电力平衡,大幅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坚持激励创新。通过完善虚拟电厂市场化运营机制,挖掘虚拟电厂在电力市场的商业价值,引导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自动化等技术和人才队伍向虚拟电厂行业积聚,激发市场对虚拟电厂研发、建设、运营的投入和创新动力。坚持有序推进。在确保供电可靠和电网运行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建立规范的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强化过程监管和结果导向,确保虚拟电厂的正向作用和市场收
4、益对等,引导虚拟电厂主动防范风险。三、建设内容(一)虚拟电厂类型(一)虚拟电厂类型 按照虚拟电厂聚合优化的资源类别不同,将虚拟电厂分为 5 两类:“负荷类”虚拟电厂:“负荷类”虚拟电厂:指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其绑定的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电力用户(包括电动汽车、可调节负荷、可中断负荷等),作为一个整体(呈现为负荷状态)组建成虚拟电厂,对外提供负荷侧灵活响应调节服务。“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以下简称“一体化虚拟电厂”):指列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成后新能源、用户及配套储能项目通过虚拟电厂一体化聚合,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原则上不占用系统调峰能力,具
5、备自主调峰、调节能力,并可以为公共电网提供调节服务。(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 虚拟电厂应具备发用电调节和需求响应能力,提供削峰填谷、调频、备用等服务,其聚合的资源应符合电网接入规范、满足电网安全技术要求。虚拟电厂可基于省级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支持系统,也可以独立建设技术支持系统,但应接入省级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均应满足虚拟电厂并网运行技术规范(详见附件 1)规定的聚合资源能力、调节响应能力和数据交互技术要求等。(三)运营管理(三)运营管理 “负荷类”虚拟电厂运营商应是具有山西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一体化”虚拟电厂运营商应是“一体化”6 项目主体或者授权代理商,并
6、具有山西电力市场售电资格。虚拟电厂对应的市场化交易应单独结算。市场建设初期,“负荷类”虚拟电厂参与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虚拟电厂参与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后期视电力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虚拟电厂参与现货市场时,仅参与日前现货市场,实时现货市场中作为固定出力机组参与出清,待条件具备后,再参与实时现货市场。具体按照虚拟电厂运营管理规范(详见附件 2)执行。四、建设与入市流程(一)“一体化”虚拟电厂建设与入市流程(一)“一体化”虚拟电厂建设与入市流程 “一体化”虚拟电厂按照我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关项目建设程序,建成并网运行前要同步建成虚拟电厂技术支持系统,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