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 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引导气候投融资地方实践与顶层设计形成良性互动,发挥评估工作对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的引导推动作用,推动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基础更扎实、落实更深入、成果更有效,按照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 号)有关要求,制定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助力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以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任务为核心,按照体现通用性、
2、阶段性、不同区域特性的要求,聚焦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建设、特色创新等方面,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开展综合性、系统性评估工作,引导试点地方高质量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坚持气候投融资服务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聚焦气候投融资试点重点 5 任务,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注重试点建设进程结果性评估,科学设置评估指标。结合实际,可行可达。根据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充分考虑试点地方定期报送的工作进展和实际开展工作情况,合理设置指标体系。整体适用,体现差异。评估指标体系兼顾整体试点地方的通用性和不同试点地方的差异性,综合考量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禀赋,既包含共性指
3、标,也纳入特性指标。二、指标体系 气候投融资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体系包括区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气候投融资发展、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气候投融资能力建设、气候投融资特色创新 5 类一级评价指标。按照突出重点、数据可得的原则,分类细化提出 21 项二级指标。区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包括碳排放强度控制、化石能源消耗强度控制、能源结构优化、绿色建筑发展、低碳交通发展、气候灾害年度经济损失 6 项指标。气候投融资发展包括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公共部门参与气候融资规模、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融资均衡度 4 项指标。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包括组织领导、目标制定、政策制定 3 项指标
4、。6 气候投融资能力建设包括试点自评估、碳排放核算和披露、能力建设活动 3 项指标。气候投融资特色创新包括协同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和工具创新、管理机制创新、智力支持和人才队伍建设创新 5项指标。三、评估实施 评估对象。已公布的试点地方。评估方法。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量化评价办法,设置 5 类一级指标、21 项二级指标,根据试点地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具体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见附件 1 和附件 2。评估步骤。试点实施期间以年为单位开展试点评估。每年年底试点地方按照评估方案开展自评估工作。次年年中,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定期评估工作。评估结果。根据得分情况,评估结果分四个等级,
5、90 分及以上为优秀、80 分(含)90 分为良好、60 分(含)8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结果运用。评估结果重点引导试点地方落实和推动相关工作,不作为政府政绩考核内容。附件:1.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指标体系 2.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计算方法及指标说明 7 附件 1 气候投融资试点成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 分 基 准 权重 指标类型 区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碳排放强度控制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基准年变化幅度(%)0.04 0.2 定量 化石能源消耗 强度控制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基准年变化幅度(%)0.04 定量 能源结构优化(二选一)非化石能源消
6、费占比(%)0.03 定量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面积占比(%)绿色建筑发展 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比(%)0.03 定量 低碳交通发展 低碳交通工具比例(%)0.03 定量 气候灾害 年度经济损失 年度因气候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城市国内生产总值比例(%)0.03 定量 气候 投融资发展 气候投融资 项目库建设 构建完善项目库标准体系,开展入库项目征集/储备/建设/运营,项目库兼具减缓类和适应气候变化类项目 0.05 0.2 定性 公共部门参与 公共财政投向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规模 0.05 定量 气候融资规模 气候融资占绿色融资的比例(%)0.05 定量 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融资均衡度 减缓和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