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目目 录录1 总述.12 适用范围.13 引用文件.14 术语定义.25 电力市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35.1 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35.2 电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35.3 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权利和义务.45.4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权利和义务.55.5 电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55.6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的权利和义务.65.7 广东省电力调度中心的权利和义务.76 市场注册基本要求.86.1 通用要求
2、.86.2 发电企业注册基本要求.96.3 电力用户注册基本要求.106.4 售电公司注册基本要求.117 市场注册.117.1 发电企业注册.117.2 电力用户注册.127.3 售电公司注册.147.4 账号管理.167.5 市场主体授权.188 零售关系管理.198.1 零售关系管理.198.2 零售合同备案.209 注册信息变更.219.1 发电企业信息变更.219.2 电力用户信息变更.219.3 售电公司信息变更.2210 停复牌.2310.1 停牌.2310.2 复牌.2311 市场退出.2411.1 申请退出.2411.2 强制退出.2611.3 撤销注册.2712 附则.27
3、12.1 注册备案.2712.2 管理制度.27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11 总述为规范广东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管理,根据广东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制定本细则。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电力市场的市场注册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注册、零售关系管理、信息变更、停复牌、市场退出等。3 引用文件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 号)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 号)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
4、改体改202023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 号)广东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广东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广东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推进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实施方案(粤发改能电201748 号)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24 术语定义(1)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2)市场运营机构,指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3)电网企业,包括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和增量配电网企业。(
5、4)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以及负荷集成商和独立储能等新兴市场主体。(5)批发市场主体,目前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用户。(6)发电企业,是指符合市场注册条件的电力生产企业。(7)售电公司,是指符合市场注册条件,提供售电服务或配售电服务的企业。(8)电力用户,分为大用户和一般用户,大用户是指进入广东省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目录,可自主选择参与批发市场交易或零售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参与市场方式只能二选一;一般用户是指中小型电力用户,只能参与零售市场,须通过一家售电公司购电。(9)批发用户,指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电力大用户。(10)零售用户,指参与零售市场交易的电力大用户、一般用户。
6、(11)电力交易平台,指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系统或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广东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2022 年试行版)3(12)账号,指经电力市场成员或相关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自然人登录进入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相关系统操作的载体,记录使用人身份信息。一个账号登记一个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关联一个账号使用方单位。(13)零售合同,是指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针对电力零售交易事项签订的商务合同。5 电力市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5.1 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市场注册管理制度和签订的入市协议;(2)按照规则参与电力交易,签订和履行各类交易合同,按时完成电费结算;(3)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