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23 年合肥市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 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 20237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科技创新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有研发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自然人等(新型研发机构可参照企业享受政策支持)。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有失信行为且未完成修复的企事业单位、自然人等不享受本政策支持。单个企业单项政策条款兑现金额低于 1 万元的不享受本政策支持。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部门审议、联合审核、公
2、开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免申即享”政策无需企业申报,企业收到通知后,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确认企业银行账户、联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资金等信息,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具体如下:1.申 报 主 体 登 录 合 肥 市 产 业 政 策 综 合 服 务 平 台(https:/ 3.申报主体关注合肥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相关审核意见,补充完善申报材料。4.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推荐。5.市科技局归口管理处室组织审核,审核专业性强、申报量大的政策条款委托第三方专
3、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组织专家评审,需专家评审的项目材料须通过形式审查。审核、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情况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后,提请政策联合审核小组审议。6.联合审核结论通过“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5 天。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复审。7.联合审核意见和公示结果经市科技局党组会集体审议通过后,由市科技局(或联合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8.根据市政府批复,市财政局下达预算至市科技局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时拨付至申报单位。三、申报时间 市科技局一般于次年2月之后启动年度事后奖补政策兑现申报,
4、其中以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数据或统计一套表数据作为兑现依据的政策条款一般于次年 6 月之后启动兑现申报。专项政策兑现,根据工作进度组织申报。3 科技攻关项目中,“揭榜挂帅”项目实行全年常态化需求征集,市科技局定期组织项目发榜、揭榜和申报,科技招商前置支持项目和定向支持、竞争赛马、公开竞争类项目根据科技攻关项目工作进度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并审核推荐。申报具体时间以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和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通知为准,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各条款(免申即享条款除外)须在系统中上传下列材料:1.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 1);2.
5、科技创新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 2);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其中,第 3、4 项材料,根据数据共享情况调整,具体以通知为准。(一)政策第(一)政策第 1 条:支持研发机构建设条:支持研发机构建设 1.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补贴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补贴 政策内容政策内容:支持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 11 配套补贴。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根据国家资金拨付情况另行通知。申报条件:申报条件:(1)政策有效期内新认定
6、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4 (2)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责责任处室:任处室: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平台建设处。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51-63538657。2.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补贴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补贴 政策内容政策内容: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根据省级资金拨付情况另行通知。申报条件申报条件:政策有效期内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平台建设处。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51-63538657。(二)政策第(二)政策第 2 条:激励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