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类中央企业参与 PPP 项目 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6 年 11 月 目 录 一、建筑类中央企业参与 PPP 项目的基本情况.1 二、企业参与 PPP 项目时遇到的主要问题.3(一)缺乏针对 PPP 模式的顶层法律构架设计.3(二)缺乏负责统筹协调的政府部门.6(三)投资额庞大的 PPP 项目可能为金融安全带来潜在的系统性风险.7(四)PPP 项目融资成本高.9(五)缺少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相关约束.10(六)缺少保护社会资本权益的有效措施.11(七)影响项目运营的不利因素较多.12(八)部分省市实施的 PPP 项目结算审计规定与上位法要求不符.14(九)最低
2、价中标严重制约 PPP 模式的健康有序发展.15 三、深入推进 PPP 模式的建议.17(一)完善 PPP 模式的顶层法律构架设计.17(二)明确统筹负责 PPP 模式的政府部门.18(三)防范系统性风险.19(四)降低 PPP 项目的融资成本.20(五)建立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21 2 (六)保护社会资本方的权益.21(七)加强项目运营管理规范化.22(八)完善对 PPP 项目审计的相关规定.23(九)切实加强行业自律.24(十)完善 PPP 项目招投标法规.25 1 自国家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以来,建筑类中央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成为推动 PPP 项目落地的主要力量
3、。为帮助企业解决在参与 PPP 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积极参与 PPP 项目建设。我会赴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央企进行了专题走访调研。了解了建筑类中央企业参与 PPP 项目的情况,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研究提出一些建议。一、建筑类中央企业参与 PPP 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底,调研的七家建筑类央企共签约 PPP 项目 298 个,涉及总投资额 1.01 万亿元,项目建设主要采用PPP+EPC、BOT+EPC
4、 等模式。从项目数量看,排在前五名的省份分别是广东省、四川省、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共签约 123 个项目,占签约项目总数的 41.27%。项目数量相对较少的省份分别是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共签约 8 个项目,占签约项目总数的 2.68%。从付费机制看,政府付费项目 185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62.08%;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 74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24.83%;使用者付费项目 39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13.09%(见图 1)。2 从项目类型看,市政道路项目 71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23.83%;交通运输项目 60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20.13%;城镇
5、化建设项目 56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18.79%;园区开发项目42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14.09%;管网(地下综合管廊)项目28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9.4%;公园、停车场、广场、景观绿化项目 17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5.7%;轨道交通项目 11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3.69%;供水、排水项目 7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2.35%;污水处理项目 5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1.68%;垃圾处理(不包括垃圾发电)1 个,占总签约项目数的 0.34%。(见图 2)13.09%24.83%62.08%图图1:央企参与:央企参与PPP项目不同付费机制占比情况项目不同付费机制占比情况使用者
6、付费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政府付费项目 3 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参与 PPP 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 95%左右是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民营施工企业参与率很低。二、企业参与 PPP 项目时遇到的主要问题(一一)缺乏缺乏针对针对 PPPPPP 模式的模式的顶层法律构架设计顶层法律构架设计 一是一是缺少适用于缺少适用于 PPPPPP 模式统一的法律规定。模式统一的法律规定。目前,各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很多文件。企业参与 PPP 项目主要参照的规章有: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 号)、基础设施和共用事业特许经营23.83%20.13%18.79%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