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字贸易时代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规制及执法实例研究2022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度深圳市打造标准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年度深圳市打造标准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数字贸易时代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规制数字贸易时代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规制及执法实例研究及执法实例研究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所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所二二 O 二二年十月二二年十月I目录目录前言.11 中国及深圳数字贸易发展现状.21.1 数字贸易概览.21.2 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现状.41.3 中国数字贸易发展现状.51.4 深圳数字贸易发展现状.82.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法律监管制度的演化历程.92.1 个人
2、数据跨境流动的的定义.92.2 个人跨境数据流动法律监管制度的演化历程.92.2.1 国际/区域组织法律监管制度建立阶段(19801994 年).102.2.2 各国法律监管制度建立阶段(19952011 年).102.2.3 国际/区域组织及各国法律监管制度完善阶段(2012 年至今).123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典型安全保护机制概述.143.1“充分保护”与限制流动:以欧盟为代表.153.2 行业自律与自由流动:以美国为代表.163.3 数据主权与数据本地化模式:以俄罗斯为代表.194 重点国家及区域组织(或自贸协定)对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规制.204.1 中国.204.1.1 中国个人数
3、据跨境流动安全立法现状.204.1.2 中国个人数据安全监管机构.234.1.3 中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措施.244.2 香港.354.2.1 香港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立法现状.354.2.2 香港个人数据安全监管机构.364.2.3 香港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措施.364.3 欧盟.424.3.1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立法现状.424.3.2 欧盟个人数据安全监管机构.434.3.3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措施.434.4 美国.514.4.1 美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立法现状.524.4.2 美国个人数据安全监管机构.524.4.3 美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措施.52
4、4.5 日本.554.5.1 日本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立法现状.554.5.2 日本个人数据安全监管机构.574.5.2 日本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措施.574.6 新加坡.624.6.1 新加坡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立法现状.624.6.2 新加坡个人数据安全监管机构.63II4.6.3 新加坡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措施.644.7 马来西亚.654.7.1 马来西亚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立法现状.654.7.2 马来西亚个人数据安全监管机构.664.7.3 马来西亚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措施.664.8 俄罗斯.674.8.1 俄罗斯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立法现状.674.8.2 俄罗斯个
5、人数据安全监管机构.684.8.3 俄罗斯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措施.684.9 印度.704.9.1 印度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立法现状.704.9.2 印度个人数据安全监管机构.704.9.3 印度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措施.704.10 区域组织或自贸协定.724.10.1 经合组织(OECD).724.10.2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754.10.3 亚太经合组织(APEC).774.10.4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794.11 小结.815 国内外个人数据安全执法实例分析.845.1 欧盟.845.2 美国.885.3 日本.905.4 新加
6、坡.905.5 中国.925.6 个人数据安全执法特点.936 深圳数字贸易相关产品和服务出口数据跨境合规应对建议.956.1 企业个人数据跨境合规管控要点.956.1.1 个人数据跨境合规主要痛点难点.956.1.2 个人企业数据跨境合规要点.976.2 应对建议.1016.2.1 政府层面.1016.2.2 企业层面.1076.2.3 行业协会/技术机构.110附录.111附件 1:全球主要数据跨境限制模式.111附件 2:国际组织数据跨境流动框架.112附件 3:中国数据跨境相关法律规定.114附件 4:中国特殊行业数据跨境要求.116附件 5:全球数据跨境法律法规清单.118附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