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德盈控股國際有限公司Semk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獨家保薦人、
2、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所載資料作出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其獨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概不保證本公司將會進行發售;(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未必會在實際最終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函、
3、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其獨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登記;(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自行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
4、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本公司與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提供。閣下如對本文件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徵詢獨立專業意見。德盈控股國際有限公司Semk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纂編纂的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新股份(可予編纂)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及可予編纂)編纂:每股編纂不高於編纂港元及預
5、期每股編纂不低於編纂港元(須於申請時以港元繳足及可予退還,另加1%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面值:每股股份0.01美元編纂:獨家保薦人編纂及編纂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本文件附錄五 送呈編纂及備查文件 所述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編纂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編纂對本文件或上述
6、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編纂預期將由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本公司於編纂(預期於編纂或前後或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本公司可能協定的較後日期)釐定。除非另有公佈,否則編纂將不高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及目前預期將不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申請認購編纂的申請人須於申請時繳付最高編纂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另加1%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倘最終釐定的編纂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則可予退還。倘由於任何原因,本公司與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未能於編纂前就編纂達成協議,編纂將不會成為無條件及不會進行。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經本公司同意,可於遞交編纂申請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