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對 本 公 告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依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承 擔 任 何 責 任。K GROUP HOLDINGS LIMITED千 盛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475)截 至2018年12月31日 止 三 個 月 之 第 一
2、 季 度 業 績 公 告千 盛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 本 集 團)董 事(董 事)會 茲 公 佈 本 集 團 截 至2018年12月31日 止 三 個 月 的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業 績。本 公 告 載 有 本 公 司2018/19年 第 一 季 度 報 告(2018/19年 第 一 季 度 報 告)全 文,符合 聯 交 所GEM證 券 上 市 規 則(分 別 指 GEM 及 GEM上 市 規 則)有 關 附 帶 補 充季 度 業 績 初 步 公 告 的 資 料 的 相 關 規 定。2018/19年 第 一 季 度
3、報 告 的 印 刷 本 載 有GEM上 市 規 則 規 定 的 資 料,將 於 適 當 的 時 候 按GEM上 市 規 則 的 規 定 寄 發 予 本公 司 股 東,并 將 於 聯 交 所 網 站www.hkexnews.hk及 本 公 司 網 站.hk可 供 查 閱。代 表 董 事 會千 盛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主 席 兼 執 行 董 事賴 偉 傑新 加 坡,2019年2月11日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賴 偉 傑 先 生(主 席)、何 智 毅 先 生(行 政 總 裁)、葉 偉漢 先 生(財 務 總 監)及 陳 千 楓 先 生;非 執 行 董 事 為 吳 煜 添
4、先 生;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事 為 招 偉 燊 先 生、羅 頌 霖 先 生 及 朱 正 熙 先 生。2 本 公 告 乃 遵 照GEM上 市 規 則 而 刊 載,旨 在 提 供 有 關 本 公 司 的 資 料。各 董 事 就 本公 告 共 同 及 個 別 承 擔 全 部 責 任。董 事 在 作 出 所 有 合 理 查 詢 後,確 認 就 其 所 深 知及 確 信,本 公 告 所 載 資 料 在 各 重 大 方 面 均 屬 準 確 及 完 整,並 無 誤 導 或 欺 詐 成分,以 及 本 公 告 並 無 遺 漏 任 何 其 他 事 項,致 使 本 公 告 任 何 陳 述 或 本 公 告 產
5、生 誤導。本 公 告 將 由 刊 登 之 日 起 計 最 少 七 天 於 聯 交 所GEM網 站 最 新 公司 公 告 一 頁 登 載。本 公 告 亦 將 於 本 公 司 網 站.hk登 載。-2019 第一季度業績報告-股份代號:8475(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475千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於(於開曼開曼群島群島註冊註冊成立的有限公限司)Holdings Limited千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第一季度業績報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分別指 聯交所 及?)之特色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
6、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由於GEM上市的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聯交所主板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報告的資料乃遵照 GEM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千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