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LEAP HOLDINGS LIMITED(前進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表示 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2、(a)本 文 件 僅 為 向 香 港 投 資 者 提 供 有 關 本 公 司 的 資 料,概 無 任 何 其 他 目 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會引致本公司、本公司的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須於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活動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未必會於最終正式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申請版本並非最終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
3、、通知、通告、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並非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聯屬公司、顧問或包銷商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 公 司 並 無 且 不 會 將 本 文 件 所 述 的 證 券 根 據 一 九 三 三 年 美 國 證 券 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註冊;(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
4、制,閣下同意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 閣下的限制;及(k)本 文 件 所 涉 及 的 上 市 申 請 並 未 獲 批 准,聯 交 所 及 證 監 會 或 會 接 納、發 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在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準投資者務請僅依據與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編纂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並不完整,並可能會作出修訂。閱覽本文件所載資料時須一併細閱本文件封面 警告 一節。閣下如對本編纂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LEAP Holdings Limited前進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
5、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纂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最高編纂: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另加1%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須於申請時以港元繳足,可予退還)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股份代號:編纂保薦人天財資本亞洲有限公司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編纂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中 央 結 算 有 限 公 司 對 本編 纂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編纂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
6、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編纂連同本編纂附錄五 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備查文件 一段所指定文件,已根據香 港 法 例 第32章 公 司(清 盤 及 雜 項 條 文)條 例 第342C條 規 定 送 呈 香 港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登 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編纂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預 期編 纂將 由 本 公 司 與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為 其 本 身 及 代 表 聯 席 賬 簿 管 理 人 及 其 他 包 銷 商)於定價日訂立的協議或本公司與聯席牽頭經辦人(為其本身及代表聯席賬簿管理人及其他包銷商)可能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