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Best Mart 360 Holdings Limited優 品 3 6 0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訊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
2、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1.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2.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任何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3.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4.本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作出更新或修訂;5.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
3、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6.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7.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人士、顧問或包銷商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8.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9.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登記;10.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訊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11.本文
4、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向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有關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其並不完整且可作更改。閱讀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封面頁 警告 一節。重要提示:閣下對本文件的任何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應徵詢獨立專業意見。Best Mart 360 Holdings Limited優 品 3 6 0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纂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
5、重新分配)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編纂:編纂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股份代號:獨家保薦人編纂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本文件附錄五 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的文件 一節所述的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編纂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預期編纂將由編纂(為其本身
6、及代表編纂)與本公司於編纂或前後藉訂立協議釐定,且無論如何不遲於編纂。倘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本公司因任何理由而未能於編纂或之前就編纂達成協議,則編纂將不會成為無條件並即時失效。除非於編纂編纂截止日期當日上午前另有公佈,否則編纂將不超過每股編纂編纂,且現時預期將不低於每股編纂編纂。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經本公司同意後可在編纂編纂認購申請截止日期當日上午或之前隨時調低本文件所述的指示性編纂範圍及或編纂項下編纂的編纂數目。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最遲在編纂編纂截止日期當日上午,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刊登有關調低指示性編纂範圍及或編纂項下所編纂的編纂數目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