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ISDN HOLDINGS LIMITED億 仕 登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委員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訊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億仕登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2、本公司的保薦人、顧問及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任何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本公司的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任何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本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
3、、通知、通告、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聯屬公司、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199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註冊;(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訊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 閣下的限制
4、;及(k)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委員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 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準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副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僅供識別重 要 提 示編纂本文件為草擬本,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並可作出更改。本文件所載資料須與本文件首頁 警告 一節一併閱讀。重要提示:閣下如對本編纂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專業意見。ISDN HOLDINGS LIMITED億 仕 登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纂根據編纂編纂數目:編纂編纂數
5、目:編纂(可予編纂)編纂數目:編纂(可予編纂)編纂:每 股編纂編纂(另加1%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須於申請時繳足並可予退還)面值:不適用股份代號:獨家保薦人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編纂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編纂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編纂連同本編纂附錄七 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備查文件 一節所列文件,已遵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
6、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編纂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於作出編纂決定前,編纂應仔細考慮本編纂所載全部資料,包括 風險因素 一節所述的風險因素。倘於編纂上午八時正(香港時間)前出現若干理由,則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可終止編纂根據編纂認購及促使申請人認購編纂的責任。該等理由載於本編纂 編纂編纂安排及費用編纂終止的理由 一段。務請閣下細閱該段以了解進一步詳情。編纂並無亦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登記,且不可在美國境內或向美國人士,或以其名義或為其利益編纂、出售、質押或轉讓,惟獲豁免或毋須遵守美國證券法的登記規定的交易除外。根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編纂可在美國境外以離岸交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