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关系,完善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制度体系,推动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共建单一自贸区。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支撑,深化体制机制对接。支持港澳参与、助力国家全面开放,打造共建“一带一路”功能平台,深化内地与港澳“联合走出去”平台作用,支持港澳有序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香港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经贸合作。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办好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支持澳门扩展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功能。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继续同台胞台企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支持台商台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两岸产业合作,
2、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两岸合作平台建设。探索两岸共同市场建设路径和方式。完善两岸民间经贸交流体系。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可持续发展,打造“中国建设”品牌。促进投建营综合发展,鼓励企业以投建营一体化等多种方式开展境外项目建设,引导设计咨询、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的综合发展。创新境外项目投融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际规则和市场化原则,提供项目融资,健全多元化融资体系。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引导企业完善合规、安全等管理制度,严守质量和环保标准。推进绿色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打造一批质量标准高、综合效益好、各方都欢迎的精品项目。不断提升对外劳务合作发展水平。优化对外劳务合作结构,培育海员、空乘、医护、信息服务等劳务竞争优势,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外派劳务人员结构。拓展对外劳务合作市场,完善双边劳务合作机制,巩固传统市场,开辟新的劳务合作市场。推动企业与地方政府、大中专院校加强合作,培养高素质外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