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华山路 105 号)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I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拟发行股数 14,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 7 月 2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7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2、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控股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焦承尧、邵春生、向家雨、张命林、付祖冈、王新莹、李重庆、郭昊峰、高有进、鲍雪良、郭德生、倪和平 12 人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3、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年 5 月 12 日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II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4、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III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6,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1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 70,0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二、根据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实施后,截至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1、宏观经
5、济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 2008 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世界经济形势出现恶化,也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显著的影响,作为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业,煤炭行业也受到较大影响。2009 年中期开始,随着经济回暖,煤炭价格水平有所复苏,行业需求也逐渐转暖。本公司产品属于煤炭综采设备,煤炭需求的波动对煤炭综采设备的市场需求产生直接影响;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煤炭产量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直接相关,从长期来看,我国经济仍然处于快速增长阶段,煤炭的需求仍然呈增长趋势,但短期宏观经济形势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宏观经济波动对煤炭行业景气度的影响使得本公司所处的煤炭综采设备行业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
6、险(1)产能扩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预计开始建设后的第四年全部达产,达产后公司合计产能将达到年产液压支架 40 万吨,较目前 20 万吨的产能增加 100%。虽然预计国内液压支架市场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本公司也制定了开拓市场、提升营销以确保新增产能得到有效利用的措施,但本公司仍面临新增产能的市场营销风险。此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速度、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多年的经营经验而作出的,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急速加剧等情况发生,都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较大影响。(2)固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