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永创智能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Youngsun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九路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2,500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5.81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 年 5 月 20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1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吕婕、罗邦毅;公司股东之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3、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股东之杭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马文奇、嘉兴鑫盛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金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吕婕、罗邦毅、吴仁波、丁晓敏、汪建萍、张彩芹、蒋东飞、丁佳妙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本
4、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吕婕、罗邦毅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股东之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上述承诺。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 年 5 月 19 日 杭州永
5、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
6、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吕婕、罗邦毅、公司股东之康创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