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KAIER NEW MATERIALS CO.,LTD.(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工业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
2、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2,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发行后总股本 8,0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3、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股东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圭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黄铁祥等其他 29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海圭石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人王洵承诺: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出资份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出资份额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出资份额。3、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行
4、为的相关规定,在上述锁定期过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年【4】月【12】日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
5、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2,0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均为流通股,其中: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吴剑鸣、邢翰科承诺:自公
6、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东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圭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黄铁祥等其他 29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海圭石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人王洵承诺: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出资份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出资份额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出资份额。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遵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