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社會責任報告2022 年 3 月目 錄報告編制說明.-1-綜述.-3-董事會聲明.-5-關於我們.-6-一、公司簡介.-6-二、社會責任管理.-7-三、年度責任績效.-11-四、獎項與認可.-13-責任專題一奮力打造共同富裕示範區金融服務重要視窗.-14-責任專題二全面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綠色發展目標.-25-ESG 報告.-35-一、治理績效.-35-二、社會績效.-39-三、環境績效.-62-相關內容索引.-68-一、香港聯合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索引.-68-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GRI 標準索引.-72-獨立鑒證報告.-79-讀者意見回饋表.
2、-82-1-報告編制說明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報告範圍報告範圍報告組織範圍:如無特殊說明,本報告組織範圍為浙商銀行總行及各分支機構。為便於表述,在報告中“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浙商銀行”“我行”“本行”“我們”表示。報告時間範圍: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部分內容超出上述範圍。報告發佈週期:每個財務年度。上一年度報告發佈於 2021 年 3 月。本報告中的財務數據來源於經過審計的浙商銀行 2021 年年度報告,其他數據來源於浙商銀行內部文件和
3、相關統計。部分內容、數據適當追溯以前年份。報告參照標準報告參照標準本報告編制遵循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的意見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辦法、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承擔工作暨發佈的通知、香港聯合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等相關要求,同時參考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2010)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GRI Standards)等標準。匯報原則匯報原則重要性原則:報告基於利益相關方線上調查、資料分析等工作,識別出影響浙商銀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 ESG
4、議題並回應。本報告已經詳述重大性分析過程及結果。量化原則:報告已經披露浙商銀行 ESG 量化關鍵績效。一致性原則:報告對不同報告期所使用的指標儘量保持一致,對發生變化的指標進行解釋說明,以反映績效水平趨勢。平衡性原則:報告內容反映客觀事實,同時披露正面、負面性指標。計價幣種計價幣種如無特殊說明,本報告所涉及財務數據的計價幣種為人民幣。報告保證方式報告保證方式-2-為保證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本報告提交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按照國際鑒證業務準則第 3000 號(修訂):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服務(ISAE3000 修訂)標準進行第三方鑒證,並提供獨立的鑒證報告和聲明,參見
5、“獨立鑒證報告”。報告語言版本報告語言版本本報告有中文簡體、中文繁體及英文版本,如有差異,以中文簡體版為準。報告發佈形式報告發佈形式報告以電子版形式發佈。查詢及下載地址:http:/ 288 號郵編:310006電話:+86-0571-87659817電郵:-3-綜述2021 年是“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歷史交匯之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回首這一年,意義非凡。浙商銀行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在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綠色金融、小微普惠金融、數位化改革、員工關懷、公益慈善等多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履責績效,攜手利益相關方共同成長,在高品質可持續發展道路上邁出扎實步伐。立足新發展階段,協同五大業務
6、板塊,穩健提升經營成效。立足新發展階段,協同五大業務板塊,穩健提升經營成效。這一年,我們始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緊密圍繞“兩最”總目標,以十二字經營方針為指引,秉承四幹精神,奮力開創大零售、大公司、大投行、大資管、大跨境五大業務板塊齊頭並進的新發展格局,經營管理質效顯著,資產規模穩健增長,公司治理體系不斷完善,風險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截至 2021 年末,集團口徑表內總資產 22,867.23 億元,較年初增長 11.64%,撥備覆蓋率 174.61%,平均總資產收益率 0.60%。市場影響力和美譽度持續提升,在英國銀行家雜誌“全球銀行業 1000 強”榜單中,我行按總資產計位列第 95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