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CTER TECHNOLOGY INTEGRATION GROUP CO.,LTD(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林路(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石林路 189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号)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
2、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元/股(股票发行的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3、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一、一、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圣晖国际及间接控股股东台湾圣晖承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圣晖国际及间接控股股东台湾圣晖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4、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3、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届时本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4、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5、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出台其他规定的,则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因违反承诺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公司应交给发行人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公司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二、公司股东苏州嵩辉及苏州圣展承诺:二、公司股东苏州嵩辉及苏州圣展承诺:1、自发行
6、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企业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企业股东/合伙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企业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