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Higasket Plastics Co.,Ltd.(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北(民营科技经济园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说明书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招股说明书 1-1-7-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2,07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34.19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2022年1月13日 拟上市
2、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8,3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定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
3、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收盘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本人若未履行上述
4、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欧阳瑞群、周利华、监事马功权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欧阳瑞群、周利华、监事马功权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马忠军承诺: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马忠军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5、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招股说明书 1-1-7-2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承诺期限12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收盘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
6、整。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5、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