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江都市龙川路亚威工业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2,2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40 元 发行后总股本:8,800 万股 预计网上发行日期:2011 年 2 月 2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份限制流动及自愿锁定承诺:1、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吉素琴、冷志斌、闻庆云、王宏祥、周家智、杨林、施金霞、王守元、王峻等 9 人以及法人股东亚威科技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发行人的其他 19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3、发行人的法人股东高鼎创投、扬州创投、江都科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 年 1 月 28 日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3、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3 【重大
4、事项提示】一、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6,6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800 万股。上述 8,800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吉素琴、冷志斌、闻庆云、王宏祥、周家智、杨林、施金霞、王守元、王峻等 9 人以及法人股东亚威科技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发行人的其他 19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人的法人股东高鼎创投、扬州创
5、投、江都科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根据发行人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新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三、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10】104 号文件批复,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扬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44 万股(按本次发行上限 2,200 万股计算),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江苏高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混合所有制性质,其国有出资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88万股、扬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86万股
6、分别乘以首次发行价计算的金额,用以后年度的分红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若发行人实际发行 A 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 2,200 万股,则国有出资人转持股份或上缴分红金额按实际发行数量调整。四、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较高。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585.25万元、913.15万元和1,662.69万元,扣除所得税因素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14.75%、19.81%及18.88%。非经常性损益中比重较大的是政府补助和增值税返还。2010年,发行人政府补助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承担的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精 江苏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