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2、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在创业板上
3、市招股说明书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和股东公开发售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84万股,其中:公司拟发行新股数量【】万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万股(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时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1,187.5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8,334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
4、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声 明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5、、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
6、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旭承诺:“自天能重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天能重工股份,也不会由天能重工回购该等股份。在本人担任天能重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天能重工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天能重工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