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Power New Energy Co.,Ltd.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鸿程路 9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保荐保荐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2、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
3、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4、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3,594,55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公开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51.88 元发行日期发行日期2022 年 9 月 7 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
5、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134,378,228 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2 年 9 月 14 日战略配售情况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共有 4 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15.34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3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特别风险提示一、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
6、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93%、96.39%和 89.89%。其中,公司来源于杉杉能源和厦钨新能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5.99%、74.35%和 76.09%,主要客户集中度高。若未来杉杉能源、厦钨新能因下游客户需求变更出现技术路线变更、产品结构调整、新增或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对公司的采购需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二)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 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