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Liangxin Electrical Co.,Ltd.(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第4-8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声明: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2、: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1.00 元 本次拟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股数:2,154万股 发行后总股份:发行后总股份:8,614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元/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任思龙、樊剑军、杨成青、陈平、丁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李遇春,从上述实际控制人受让股权的李加勇、卢生江、朱自立、牛振林、冯西平、陈礼生、王金贵、卜浩民、王建东、邵彦奇、吴铁良、
3、甘咏梅、王伟、吴煜、邵博扬、李晨辉、何晓、刘德林,以及上海众为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众实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管的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刘晓军、卢生江以及作为监事的李遇春、李加勇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或法定锁定期限届满后
4、,上述股份可上市流通和转让。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年3月28日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5、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重 大 事 项 提 示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持股(万股)(万股)发行前发行前 比例比例 发行后发行后比例比例 发行上市发行上市后的承诺后的承诺锁定期锁定期 任思龙、樊剑军、杨成青、陈平、丁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李遇春 4,515.6780 69.90%52.42%李加勇、
6、卢生江、朱自立、牛振林、冯西平、陈礼生、王金贵、卜浩民、王建东、邵彦奇、吴铁良、甘咏梅、王伟、吴煜、邵博扬、李晨辉、何晓、刘德林、上海众为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众实投资有限公司 1,426.3220 22.08%16,56%36个月个月 小计 5,942.0000 91.98%68.98%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518.0000 8.02%6.01%12个月个月 合计 6,460.0000 100.00%74.99%-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刘晓军、卢生江、李遇春、李加勇 上述承诺锁定期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