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Guizhou Broadcasting&TV Information Network Co.,Ltd.(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 3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摘要 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
2、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3、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摘要 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和批准情况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和批准情况 2014 年 5 月 12 日,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函(中宣办发函2014212 号);2014 年 6 月 3 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 关于同意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审核意见(新广电函201427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
4、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具体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按照财务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
5、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3、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在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4、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6、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摘要 4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5、如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在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了对未来融资成本的影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