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大道(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大道 11 号号 A5 栋第六层)栋第六层)首次
2、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不超过 2,000 万股(含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
3、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 2,00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其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元/股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8,000 万股本次发行安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老股,下同)的总量不超过 2,000 万股,且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承销费用将按照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相对比例在公
4、司与发售股东间分摊。除承销费用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苏陟、李冬梅、胡云连承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苏陟、李冬梅、胡云连承诺:1.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案公开发售部分老股,且承诺不会因此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2.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其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6、,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力加电子承诺:公司股东力加电子承诺:1.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