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BUSEN GARMERNTS CO.,LTD.(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 419419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12 号中民时代广场号中民时代广场 B B 座座 2525、2626 层层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2,334 万股 每
2、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6.88 元 预计预计发行日期发行日期 2011 年 3 月 30 日 拟拟上市证上市证券交易所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9,334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1、公司股东步森集团、达森投资、吴永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东美邦针织、宣梦炎、陈潮水、高永宏、王刚、王培青、袁建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3、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签签署日期署日期 2011 年 3 月 28 日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
4、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本招股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334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9,334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一)公司股
5、东步森集团、达森投资、吴永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寿氏家族成员陈能恩、寿彩凤、陈建飞、陈建国、王建军、陈智君、陈智宇、王建霞、王建丽、寿能丰、寿鹤蕾、吴永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三)公司股东美邦针织、宣梦炎、陈潮水、高永宏、王刚、王培青、袁建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
6、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 2009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一)依赖特许加盟商销售的风险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