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DaZh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 1 号、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
2、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投资风险创业板投资风险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概况 发行概况(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二)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750 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1,750 万股
3、,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 550 万股。(三)每股面值 1.00 元(四)每股发行价格【】元(五)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000 万股(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蔡志华及其亲属刘红霞、蔡志斌、姚允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股东朗酬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
4、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公司股东蔡雪凯、至善创投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4、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蔡志华、蔡志斌、陆正华、张淑珍、范圣红、陆少红、陈蔡喜、罗迎花、董世才、刘红霞、张立茗同时承诺:(1)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
5、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5、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蔡志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蔡志斌,公司董事陆正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蔡喜、罗迎花、董世才、张立茗、刘红霞同时承诺: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
6、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月 日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