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前前 言言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 998 号,公司前身为南通农药厂,成立于 1958 年,1998 年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389,股票简称“江山股份”)。主要产品包括农药、氯碱、精细化工、纳米材料、阻燃剂、热电等。公司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绿色除草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
2、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综合利用先进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全国禁化武先进集体、建国 60 周年中国农药工业突出贡献奖、农药行业责任关怀十佳企业、农药行业植保科技服务下乡十佳企业等称号。公司是中国农药行业首批国家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责任关怀”首批试点企业、中国农药工业首批 HSE 合规企业。公司产品先后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国家银牌产品、国家级新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江苏省重点名牌产品等称号。2020 年公司蝉联“2019 年度中国农药出口额三十强”、“2020 年农药销售百强企业”,获得“江苏省绿色工厂”称号。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公司能够
3、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在追求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注重保护员工、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 HSE 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本报告客观地反映了 2020 年公司 HSE 管理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作的努力,报告内容涵盖了公司在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客户权益保护、安全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及资源节约、公益事业与社会贡献等六个方面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2 第一章第一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是公司的义务和职责,公司通
4、过完善管理制度、开展重点领域合规风险排查、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途径,建立与股东、债权人之间相互信任、目标一致、利益统一的和谐关系。一、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管理规则,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有完善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公司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公司监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八届董监事会换届。公司制定了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从制度层面保证股东利益。公司坚持把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重
5、要方式,近几年公司连续进行现金分红,每年平均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公司当年净利润的30%。二、风险管控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和流程,以适应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公司围绕战略发展目标,紧扣党建、行政、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等活动实施审计监察,建立了集团管控下的风险控制与监察管理体系,通过查问题、堵漏洞,构建风险堤坝,促进流程合规,管控制度执行。公司及时更新合规运行、规范治理要求清单;定期开展内外部审计、风险再评估,提高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均得到较好落实,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6、完整,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投资者关系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沟通,充分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3 决策的信息,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9份。同时,公司重视与中小股东的紧密互动与沟通,建立了与中小股东开放透明的双向沟通渠道,除通过信息披露、电话、传真等传统形式外,也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