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David Medical Device Co.,Ltd.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兴路 3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
2、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号)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预计发行量:2,00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格:【】元人民币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宏、陈云勤、陈再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3、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夏培君、李则东、俞永伟、林定余、毛天翼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为公司股东的陈再宏、陈云勤、陈再慰、李则东、俞永伟、林定余和毛天翼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4、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 年 12 月 27 日 招股说明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1-1-2 声声 明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5、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招股说明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拟发行2,0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均为流通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宏、陈云勤、陈再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夏培君、李则东、俞永伟、林定余、毛天翼承诺:自公司股
6、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为公司股东的陈再宏、陈云勤、陈再慰、李则东、俞永伟、林定余和毛天翼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二、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及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