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摘要 招股说明书 11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瑞安市莘塍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 2611 室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摘要 招股说明书 11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Feng Spandex Co.,Ltd.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3,55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6.7 元 预计发行日期:2006 年 8 月 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4,2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2、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及其亲属尤小华、尤金焕、陈林真、尤小燕和尤小玲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积勋、杨从登、杨清文、段伟东、尤金明、卓锐棉和席青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保荐人(主承销商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二六年七月三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
4、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5、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摘要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0,650 万股,本次拟发行 3,5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4,2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其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及其亲属尤小华、尤金焕、陈林真、尤小燕和尤小玲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
6、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积勋、杨从登、杨清文、段伟东、尤金明、卓锐棉和席青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 2005 年度利润分配决议,对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329,204,692.49 元暂不分配,结转下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3、公司 2003 年至 2005 年,净利润分别为 13387 万元、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