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 58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2、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
3、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
4、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不超过 3,425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3,7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
5、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明书“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风险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因素:一、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一)汽车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为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和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提供商,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报
6、告期内,公司来自汽车行业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6.28%、97.79%、91.68%和 89.71%,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取决于汽车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情况。汽车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经过多年快速发展,目前我国汽车行业整体增速趋缓。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汽车销量同比下降 8.2%,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 4%。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销量的下滑将对汽车智能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的整体市场需求带来不利影响。如果汽车销量持续下降,汽车行业的固定资产新增投资减少或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未达预期,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度也将随之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