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Korrun Co.,Ltd.(安徽省滁州市同乐路1555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座38-45楼)楼)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
2、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3、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
4、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667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667 万股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
5、股说明书签署日 2015 年 4 月 23 日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对公司的风险做全面了解。的全部内容,对公司的风险做全面了解。一、发行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一、发行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范劲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