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股说明书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InjetElectricCo.,Ltd.(德阳市金沙江西路 68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风险提示本公司的发行
2、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数量1,5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元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的总股本6,000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
3、份。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周英怀、刘少德、杨颖、方勇、李辉承诺:除各自的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
4、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一、股份锁定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全体股东承诺:在公司首次公
5、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周英怀、刘少德、杨颖、方勇、李辉承诺:除各自的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二、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本公司的
6、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 20%;招股说明书 1-1-4 4、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5、未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