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CABIO Biotech(Wuhan)Co.,Ltd.(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
2、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且不超过 3,000 万股(无公司股东公开发售情况)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烯
3、王承诺:自嘉必优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嘉必优 A 股股份,也不由嘉必优回购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嘉必优 A 股股份。若因嘉必优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嘉必优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其他股东贝优有限、嘉宜和、杭州源驰、湖北轻工业、长洪上海承诺:自嘉必优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嘉必优 A 股股份,也不由嘉必优回购本公司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嘉必优 A 股股份。若因
4、嘉必优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嘉必优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5、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
6、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各股东出具的承诺函,股份锁定期如下: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锁定期(月)锁定期(月)易德伟 36 股东股东 锁定期(月)锁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