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1 四四四四四四川川川川川川和和和和和和邦邦邦邦邦邦股股股股股股份份份份份份有有有有有有限限限限限限公公公公公公司司司司司司 SS Sii icc chh huu uaa ann n HH Hee ebb baa ann ngg g CC Coo orr rpp poo orr raa att tii ioo onn n LL Lii imm mii itt tee edd d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沔坝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2、不超过 10,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17.50 元 发行日期:2012 年 7 月 1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5,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承诺: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东恒世达昌、万川吉、硅谷天使、德同银科、德泉投资、海底捞、华峰投资、慧远投资分别承诺:严格遵守上海证
3、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贺正刚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如本人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上述职务,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 年 7 月 2
4、6 日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5、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5,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45,000万股,均为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和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恒世达昌、万川吉、硅谷天使、德同银科、德泉投资、海底捞、华峰投资、慧远投资分别承诺: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6、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贺正刚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如本人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上述职务,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二、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一)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2011年4月25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以及2011年12月20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