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Haohai Biological Technology Co.,Ltd.(发行人地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洞泾路(发行人地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洞泾路 5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创业板风险提示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2、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发 行行 概概 况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
3、数 4,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2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 16,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伟和游捷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楼国梁、侯永泰、吴剑英、凌锡华、彭锦华、沈荣元、陶伟栋、黄平、刘远中、王文斌、范吉鹏、吴明、甘人宝、赵美兰、陈奕奕、时小丽、朱敏、刘军、孙孝煌、吴雅贞、陆如娟等21 名自然人股东
4、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游捷、侯永泰、吴剑英、凌锡华、甘人宝、黄平、陈奕奕、刘远中、沈荣元等 9人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
5、人股份。此外,发行人股东蒋伟作为发行人董事游捷之配偶,承诺:除本人担任股东的上述持股锁定承诺外,在游捷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分之二十五;在游捷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游捷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本人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游捷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本人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2 年 7 月 10
6、日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上海昊海生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