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 Be ei ij ji in ng g J Je et ts se en n T Te ec ch hn no ol lo og gy y C Co o.,L Lt td d.(北北京京市市海海淀淀区区知知春春路路 1 1 号号学学院院国国际际大大厦厦 7 70 09 9 室室)首首首首次次次次公公公公开开开开发发发发行行行行股股股股票票票票并并并并在在在在创创创创业业业业板板板板上上上上市市市市 招招招招股股股股说说说说明明明明书书书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5 楼)声明
2、: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捷成世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发 行 概 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1,4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
3、【】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5,6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及其他二十九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捷成世纪股份,也不由捷成世纪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子泉、薛俊峰、郑羌、黄卫星、韩钢、肖炳珠、张宁(大)、张丽萍、康宁、宋建云、谭明哲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捷成世纪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捷成
4、世纪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 12 月 6 日 捷成世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5、,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捷成世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认真考虑下列重大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1、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4,200 万股,本次发行 1,4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5,600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子泉及其他二十九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捷成世纪股份,也不由捷成世纪回购该部分
6、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子泉、薛俊峰、郑羌、黄卫星、韩钢、肖炳珠、张宁(大)、张丽萍、康宁、宋建云、谭明哲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捷成世纪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捷成世纪股份。2、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 200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3、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1)信息披露豁免导致的风险 公司的部分产品销售给部队客户。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