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 年年度报告1/275公司代码:600875 公司简称:东方电气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2018 年年度报告2/275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立信会计师事务
2、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邹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成密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四、公司负责人邹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成密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8,834,2
3、36.5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63,592,446.45 元。公司拟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39,988,377.41 元。无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该预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的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保持足够风险意识,正确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八、是否
4、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重大风险提示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董事会报告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十、十、其他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1月2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东方电气股2018 年年度报告3/275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草案,并于2018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最终于2018年6月12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及上市。本公司总股本由2
5、,336,900,368股增加至3,090,803,431股。(2)本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后,公司的业务范围得到拓展,新增电力电子与控制、金融、物流、贸易、新能源、工业智能装备等业务,本公司作为发电设备制造商的产业链更趋完善,发电设备核心产业能力得到提升,产业板块扩展为:清洁高效能源装备(包含火电、核电、燃机)、可再生能源装备(包含水电、风电、太阳能)、工程与贸易(包含工程总承包、贸易、工程设计与咨询)、现代制造服务业(包含电站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其他服务)、新兴成长产业(包含氢能与燃料电池、电力电子与智能控制、环保、新材料、智能制造、其他新产业)。
6、(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要求:“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公司在报告期内收购了相关资产,本公司按此规定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 年年度报告4/275目 录 目 录 第一节释义.7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13第四节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6第五节重要事项.32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1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