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 年年度报告 1/257 公司代码:600666 公司简称:ST 瑞德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1 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 2/257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性、准确、准确性性、完整完整性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二、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三、
2、三、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一)诉讼事项 奥瑞德因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奥瑞德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 号),引发多起中小投资者对奥瑞德诉讼。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奥瑞德已对诉讼判决的 512 起中小
3、投资者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4,683.45 万元。但由于诉讼事项的复杂性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如诉讼事项的影响金额、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影响金额、诉讼事项的完整性等,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二)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2017 年 7 月 21 日,奥瑞德实际控制人左洪波与万浩波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20,000.00万元,并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金额 30,000.00 万元。本报告期内奥瑞德收到法院送达的对外担保的诉讼文件,涉及诉讼本金 20,000.00 万元。奥瑞德实际控制人左
4、洪波以奥瑞德名义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该担保未经奥瑞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奥瑞德是否还存在其他潜在纠纷,以及前述担保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奥瑞德,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2021 年年度报告 3/257 四、四、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杨鑫宏杨鑫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鑫宏杨鑫宏
5、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海波盛海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亿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净利润-4.34亿元。因此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六、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6、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公司控股股东在 2017 年度未经正常审批流程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由公司对其融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后因控股股东个人原因,导致部分借款无法按时偿还,2018 年4 月开始,公司陆续接到相关法院起诉的通知,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还款(详见公告:临 2019-003、临 2019-005、临 2019-024)。上述事项导致控股股东自 2017 年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本报告期末,资金占用余额(本金及利息)共计 35,229.6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