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深圳市奶盒回收减排奶盒回收减排碳普惠方法学碳普惠方法学(试行试行)二二四年五月I目录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适用条件.25额外性论述.36避免减排量重复申报的措施.37核算边界的确定.38基准线情景.39项目情景.410减排量计算.411数据来源与监测.712核证要点及方法.12附录 A(资料性)深圳市碳普惠减排量核算报告(模板).17附录 B(资料性)深圳市奶盒回收减排碳普惠减排量备案申请材料清单.20附录 C(资料性)各参数推荐值.21附录 D(资料性)奶盒回收相关排放因子推荐值.24参考文献.25深圳市奶盒回收减排碳普惠方法学1深圳市奶盒回收减排碳普惠方法学
2、(试行)1范围本方法学规定了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个人或组织通过向回收机构提供废弃纸塑铝材质奶盒包装的碳普惠行为所产生减排量的核算及核证方法。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CM-072-V01多选垃圾处理方式(第一版)CM-007-V01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中温室气体减排(第一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碳普惠是指为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等的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
3、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3.2碳普惠行为指个人或组织自愿参与深圳碳普惠体系,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碳汇等项目活动的行为。3.3碳普惠应用程序指依托信息化技术,通过数据采集,记录并量化个人或组织日常生活中减碳行为的减排量,并将根据兑换规则换算成的碳积分发放到相应个人或组织的程序。本方法学中指的是在深圳垃圾分类回收场景中具备记录个人或组织奶盒分类回收数据并提供服务的碳普惠应用程序。3.4注册用户指在碳普惠应用程序注册,自愿参与碳普惠项目的个人或组织。3.5奶盒指纸塑铝材质液态乳制品包装盒。注:本方法学中,除特别说明的情况外,单独出现“奶盒”一词,均指经过使用后的废弃奶盒。3.6再生企
4、业指以奶盒为原料,通过特定处理流程及工艺,对奶盒进行加工处理,并产出各种再生料的企业。深圳市奶盒回收减排碳普惠方法学23.7回收机构指从注册用户处收取,并组织将奶盒运输至再生企业处的机构。3.8奶盒分类回收指注册用户依据回收机构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奶盒提交至回收机构指定地点进行回收处理,使奶盒能够被回收加工为各类再生料,而免于被混入生活垃圾进行焚烧的行为。3.9再生料指奶盒通过再生企业加工所得的产物。再生料品质较低,无法达到新奶盒生产材料的品质要求,故只能用于生产其他产品。3.10再生同等料指不使用奶盒回收再生产,而使用原生材料直接生产的,与再生料品质相同的各种物品。注:再生同等料无法达到奶盒
5、生产材料的品质要求,只能用于生产其他产品。3.11奶盒回收再生产指奶盒在用户处获得妥当处理、集中,被回收机构回收、集中,再到运输至后端再生企业被处理成为再生料的全过程。3.12替代发电指由于奶盒被分类回收后无法用于焚烧发电,为了产生与奶盒焚烧同等的电量,使用其他手段进行的发电行为。4适用条件4.1碳普惠行为本方法学适用于深圳市碳普惠机制下,参与奶盒回收减排行为所产生的碳普惠减排量的核算。注册用户根据回收机构要求,将奶盒提交至回收机构处的行为可以是参与奶盒回收减排的措施。4.2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为碳普惠应用程序运营机构。4.3减排量收益分配申请对象的减排量收益分配应按下列情况进行确定,以保障奶
6、盒回收行为实际执行者的权利:(1)若注册用户以组织为单位(如学校)参与奶盒回收工作,则由组织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核证减排量权属及利益分配、权利义务关系。个人层面的项目收益分配方式由组织内部自行决定。(2)若注册用户以个人为单位参与奶盒回收工作,则由个人与项目申报主体协议确定减排量权属及利益分配、权利义务关系。(3)项目具体收益分配比例由项目各相关方自行协商确定。4.4地理范围深圳市奶盒回收减排碳普惠方法学3项目活动中的奶盒分类回收行为须发生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即本项目仅统计注册用户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交由回收机构回收的奶盒。超出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的回收数据不纳入项目产生的碳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