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中环寰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环寰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ONG HUAN HUAN HUI TECHNOLOGY GROUP CO.,LTD.(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9 号楼号楼 3 层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号写字
2、楼 22 层)层)二二二年二二二年十二十二月月 中环寰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且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50,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
3、自愿锁定的承诺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立群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立群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4、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未履行该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前述第 1 至 2 项锁定期均届满后,本承诺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承诺人被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承诺人同意对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本承诺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
5、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2、公司控股股东绿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绿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中环寰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6、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未履行该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在本承诺人被认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承诺人同意对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本承诺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3、公司持股、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九鼎产业、高盛亚洲战略及其一以上股东九鼎产业、高盛亚洲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