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Kuntai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Ltd.(住所:(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 75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招股说明说明书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总数为 2,875.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2、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4.27 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3 年 2 月 7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1,5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张明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所持
3、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4、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股东李峰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
5、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
6、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