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目录1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工作程序和内容.35 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56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核算要求.67 购入使用电力排放核算要求.98 排放量计算.99 生产数据核算要求.910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1111 数据质量管理要求.1212 定期报告要求.1313 信息公开格式要求.14附录 A 常用化石燃料相关参数缺省值.16附录 B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要求.17附录 C 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20附录 D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信息公开格式.30附录 E 排放报告辅助参数计算方法.321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发电设施的
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核算、购入使用电力排放核算、排放量计算、生产数据核算、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数据质量管理、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格式等要求。本指南适用于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自备电厂)使用燃煤、燃油、燃气等化石燃料及掺烧化石燃料的纯凝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等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其他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可参照本指南。本指南不适用于单一使用非化石燃料(如纯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秸秆林木质等纯生物质发电机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机组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机组等)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
3、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GB/T 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475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T 476 煤中碳和氢的测定方法GB/T 483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7721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GB/T 8984 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1062 天然气 发热
4、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GB/T 13610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GB/T 19494.1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 1 部分:采样方法GB/T 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 2 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3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 3 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GB 21258 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21369 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5214 煤中全硫测定 红外光谱法2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8017 耐压式计量给煤机GB/T 3073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仪器法GB/T
5、 30733 煤中碳氢氮的测定 仪器法GB/T 31391 煤的元素分析GB 35574 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35985 煤炭分析结果基的换算DL/T 567.8 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 第 8 部分:燃油发热量的测定DL/T 568 燃料元素的快速分析方法DL/T 904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DL/T 1030 煤的工业分析 自动仪器法DL/T 1365名词术语 电力节能DL/T 2029 煤中全水分测定 自动仪器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3.1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
6、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本指南中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CO2)。3.2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key emitting entity of greenhouse gas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内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简称重点排放单位。3.3发电设施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ies存在于某一地理边界、属于某一组织单元或生产过程的电力生产装置集合。3.4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emission from fossil fue